独立的共同支付援助基金会的慈善支持
Spark向独立的共同支付援助基金会捐款,这些基金会向无法支付与药品相关的自付费用的患者提供经济援助。我们不影响或控制任何独立的共同支付援助基金会的运作或资格标准。
要考虑成立一个基金会,它必须被美国国税局认定为下列联邦免税组织之一:
- 医院、大学、病人团体或其他根据《国内收入法》第501(c)(3)条免征联邦所得税的组织(慈善组织);501(c)(4)(社会福利组织);501(c)(6)(贸易及专业协会);
- 非营利性疾病专项慈善组织;或Spark确定的其他善意的、非营利性实体将使用这笔资金来促进适当的慈善目的;而且基金会必须有支持基金会共同支付援助计划的当前的、有利的OIG意见,并且必须按照该意见运作。
要想获得这类资助,您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由一名或一群医生全部或部分拥有的个人、团体或私人医生诊所
- 一个团体实践的慈善基金会
- 宗教组织总部设在美国以外的政治或宗教组织
- 任何有书面政策歧视种族、宗教、性别、性别表达和/或身份、年龄、国籍、残疾、婚姻状况、性取向、军人身份或其他受保护身份的组织都没有资格获得资助。
如欲查询“独立共付援助基金会”慈善支援事宜,请联络corporate.requests@www.cqxywhcm.com。